商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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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的具体操作流程
1、有两种途径,申请人可以到商标局的受理大厅申请商标转让;申请人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转让。
2、签订《商标委托购买合同号》并支付购买定金,购买方提供受让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及签订所需文件,公证手续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公证完成后商标代理公司向购买方传真商标转让公证书,购买方向公证处确认手续并购买支付款项。
4、将商标注册证、公证书原件等文件交付购买方,并将双方签字后的申请书、委托书报送商标局。
5、商标局一个月下发受理书,10到12个月下发核准证明,商标转让就完成了。
商标转让相关材料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转让形式
注册商标的转让形式有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继承转让是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在实践中,大量的转让注册商标都是以合同方式转让注册的。转让注册商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转让注册才能生效。转让注册商标而不向商标局办理有关手续的,属于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将受到行政处罚,严重时还可能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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